有关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此中文版的 “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源自于英文版,仅供参考。如中文版和英文版存在不一致之处,皆以英文版为准。

  1. 这些条款与条件(“条款”)适用于并规限您使用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或“本行”)提供的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之行为。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是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的一部分,因此:
    • 这些条款应作为“华侨银行有关电子银行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之补充,并结合该等条款一并阅读(凡提及“华侨银行有关电子银行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中所载条款与条件,应包括这些条款);及
    • 如果存在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则就该等冲突或不一致而言,这些条款应优先于“华侨银行有关电子银行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2. 如欲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您必须接受和同意这些条款。若接受和同意这些条款,即表示您认可与同意,您已成功注册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能够使用您在移动设备上登记的指纹,查看您的账户信息。您了解,您的移动设备需要获得保护。一旦您的移动设备成功注册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则将可凭您在移动设备上登记的指纹,访问您的账户信息。如果您在移动设备上登记其他人的指纹,则他们也将能够访问您的账户信息。
    • OneTouch™ 服务是一款手机银行应用,仅面向使用下列设备的客户:
      • 带有指纹识别功能的苹果移动设备,在iOS 8或更新系统上运行,已作 Touch ID 登记。Touch ID 是一项指纹识别功能,由苹果公司设计和拥有。如果手机中包含未经苹果公司授权的应用程序,OneTouch™ 服务可能无法使用。
      • 带有指纹识别功能的三星移动设备,在安卓4.4或更新系统上运行,已作指纹登记。指纹扫描仪是一项指纹识别功能,由三星电子公司设计和拥有。如果手机中包含未经谷歌和/或三星电子公司授权的应用程序,OneTouch™ 服务可能无法使用。
  3. 如欲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您将需要:
    • 是本行的客户,以及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的有效用户;
    • 已在您的苹果移动设备上安装华侨银行手机银行应用(“应用”);
    • 至少有一个指纹在您的苹果移动设备上已作 Touch ID 登记;及
    • 遵守这些条款。
  4. 如果您希望注册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则须键入您的华侨银行网上银行访问代码和PIN,随后键入一次性密码,完成注册流程。
  5. 您可通过华侨银行 OneTouch™ 主页中的“设置”菜单,随时停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
  6. 您认可与同意,为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之目的,应用程序将访问您在移动设备中登记的指纹,且您特此同意本行访问和使用该等信息,以便提供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
  7. 本行有权经书面通知您后,就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而收取手续费或随时更改该等手续费。该等手续费或更改自通知中所述日期起生效。若您收到通知后继续使用应用程序,则视为您已同意和接受该等手续费或更改。
  8. 本行明确排除因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而产生或涉及处理任何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请求(“请求”)或任何其他相关事项的任何担保、声明、保证、条件、条款或承诺,无论是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本行接受您提出的请求并不表示本行声明与保证:
    • 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将满足您的要求;
    • 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将始终可用、可访问、功能正常,或可与任何网络基础设施、系统或是本行不时提供的其他服务进行交互操作;或
    • 您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或是本行处理任何请求将是不间断、及时和安全的,且无任何病毒或错误。
  9. 您认可与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与下列方面有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负债、成本、费用、损害、索赔、诉讼或法律程序(无论是直接、间接或后果性),不论涉及何种性质之事项,亦不论如何产生(无论是根据合同、侵权、过失或其他),本行无须对您承担责任:
    • 本行提供或您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或应用;
    • 处理任何请求;
    • 擅自访问和/或使用您的移动设备;
    • 任何人随时和不时出于任何目的和/或以任何方式使用属下列情形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1. 与您相关;
      2. 通过您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或应用进行传送;和/或
      3. 通过您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予以获取;
    • 本行尽合理努力仍无法控制或避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和/或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暂停、终止或中断。
  10. . 对于本行在提供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过程中蒙受的任何后果、索赔、诉讼、损失、损害或费用(包括所有法律成本),本行无须负责,且您同意就此向本行作出赔偿,无论是否因下列情形而产生或与之相关,包括但不限于:
    • 您不当或擅自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或应用;
    • 任何相关移动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作为或不作为;
    • 任何传送、分派或通信设施发生延迟或故障;
    • 访问(或是无法或延迟访问)和/或使用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或应用;或
    • 您违反在这些条款项下任何保证或其中所载任何规定。
  11. 在上述限制未受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就每项请求而言,在因本行提供华侨银行 OneTouch™ 服务和/或根据这些条款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损失、损害或负债方面(无论是根据合同、侵权、过失或其他),本行对您的责任不得超过该项请求的价值。
  12. 本行有权行使在“华侨银行有关电子银行服务的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包括有关终止、限制、暂停、变更或修改电子银行服务(无论是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13. 本行没有或延迟行使或执行这些条款项下任何权利或选择权的,不得视为放弃该等权利或选择权,或是限制、影响或损害本行对您采取任何行动或行使任何权利,或是导致本行须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4. 如果这些条款中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项下被认定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15. 非属受这些条款约束的任何协议签订方之人,无权依据《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新加坡法律第53B章)执行这些条款的任何规定。
  16. 这些条款在所有方面均受新加坡共和国法律约束并据之解释,但在执行这些条款时,本行有权在新加坡共和国境内或本行认为合适的其他地方对您提起诉讼;您特此同意,若本行在新加坡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则对于有关您在这些条款项下或因这些条款而产生的义务和责任之所有事项,您应服从新加坡共和国法院的管辖权。